GB 15146.8-2008 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第8部分:堆外操作、贮存、运输轻水堆燃料的核临界安全准则
标准名称: | 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第8部分:堆外操作、贮存、运输轻水堆燃料的核临界安全准则 |
英文名称: | Nuclear criticality safety for fissile materials outside reactors - Part 8: Criticality safety criteria for the handling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LWR fuel outside reactors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 >> 能源、核技术综合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5146.8-1994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9-19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首发日期: | 1994-07-07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提出单位: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梁志、霍小东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8-01 |
页数: | 平装大16开开/页数:12/字数:11 |
计划单号: | 20065359-Q-517 |
GB 15146《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迄今已经发布了11个部分,GB 15146对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操作、加工、处理、贮存和运输的核临界安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本部分为GB 15146的第8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5146.8-1994《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堆外操作、贮存、运输轻水堆燃料单元的核临界安全准则》。
本部分规定堆外操作、贮存和运输轻水堆燃料棒和燃料单元的核临界安全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轻水堆燃料棒和燃料单元的堆外操作、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与GB 15146.8-1994相比主要变化:
———增加了前言部分;
———在范围中增加了轻水堆燃料棒;
———建立了符合统计学概念的次临界准则的方法;
———删除了有关行政管理措施等(1994版第5章);
———助动词“必须”改为“应当”、“宜”或“可以”。
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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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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